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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三五”期间我国新增湿地20.26万公顷

发布时间:2021-02-04        来源:省林业局        阅读:2240

国家林草局2月2日例行新闻发布会宣布,“十三五”期间,我国统筹推进湿地保护与修复,增强湿地生态功能,维护湿地生物多样性,全面提升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平,湿地保护发展进入快车道。

“十三五”时期,全国安排中央投资98.7亿元,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,实施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53个;中央财政湿地补助83.7亿元,实施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补助、退耕还湿、湿地保护与恢复补助项目2000余个,新增湿地面积20.26万公顷,湿地保护率达到50%以上。国家林草局印发《国家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》,发布2020年国家重要湿地29处;指导各省发布省级重要湿地142处,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(区、市)发布省级重要湿地811处,25个省(区、市)出台省级重要湿地认定标准(指标)。编制实施了《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(2020-2025年)》。新增国家湿地公园201处,截至2020年国家湿地公园共899处。积极履行《湿地公约》,指导全球小微湿地保护修复工作。成功申办《湿地公约》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。新指定国际重要湿地15处,组织开展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年度监测,发布《中国国际重要湿地生态状况》白皮书。

“十四五”期间,国家林草局将全力推进湿地保护立法,不断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建设。组织落实《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》,制修订湿地保护管理的配套法规、制度和标准规范。联合多部门尽快印发《全国湿地保护“十四五”实施规划》,实施一批湿地保护修复国家重点工程项目, 做好长江经济带、京津冀等国家重大战略的湿地保护修复工程,营造和修复红树林面积1.88万公顷。不断加强湿地监督管理,配合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、范围和功能区调整,重点做好国际和国家重要湿地监测工作,构建国家、省级和湿地地点的三级监测体系。强化湿地履约和国际合作,深度参与《湿地公约》履约事务,贡献湿地保护中国方案,做好《湿地公约》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筹备工作。结合“一带一路”倡议,实施全球环境基金“中国候鸟迁飞路线湿地保护”项目。加强湿地宣传,提升公众保护意识,动员全社会珍爱湿地、保护湿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