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见箱
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2015年4月2日(星期六)至4月4日(星期一)放假3天,4月5日(星期二)起正常上班。请各部门提前做好清洁卫生、安全保卫和节日值班工作。
特此通知。
院 办
2016年4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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